黄梅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整治肉制品、乡村假冒伪劣食物问题典型事例(第一期)
来源:bob电子体育 发布时间:2025-06-16 03:20:362025年1月16日,本局展开新年期间商场安全穿插查看,在当事人运营场所冷冻柜中发现:36.76kg “冷冻鸡中翅”,产地:巴西,该批次进口预包装食物的表里包装上均未标示境内代理商的称号、地址、联系方式和中文标签。当事人运营进口食物的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则的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则。
2025年3月15日,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决议:1.没收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则的进口食物:36.76公斤“冷冻鸡中翅”;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29.6元,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兼并履行5329.6元,上缴国库。
2025年1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新年期间商场监管安全穿插查看工作中在当事人操作间的冰柜内发现“满意三宝”黑椒牛仔骨、“旺江”孜然羊排均已超越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则,构成了运用超越保质期的食物质料出产食物的违法行为。
2025年4月22日,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则,对当事人处以 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2024年12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肉制品联合监督查看工作中,发现当事人运营场所内的保鲜柜内待售的12瓶“雪津”啤酒和和10瓶“雪花纯生”啤酒均超越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则,构成了运营超越保质期的食物的违法行为。
2025年4月27日,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则,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2025年1月14日, 本局执法人员在商场监督查看时,发现当事人运营场所货架上待售区的12袋“湘霸王”脆笋、3袋“金磨坊”大面筋均超越保质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则,构成了运营超越保质期的食物的违法行为。
2025年2月11日,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则,没收当事人违法运营的食物(12袋“湘霸王”脆笋和3袋“金磨坊”大面筋)和违法来得到的16元,并处以5000元罚款,兼并履行5016元,上缴国库。
